近日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思达教育迅速行动,组织召开了路北区籍的康复补学员家长会,将新的政策动向告知家长,就如何操作详细与家长指导分享。
王萍校长就通知提到的内容与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
从训练周期到救助标准,从所需结算材料到残联结算方式,为家长答疑解惑。
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
根据《唐山市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唐办传〔2023〕20 号)、《唐山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唐政字〔2019〕8 号)、《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助残服务工程各项服务规范的通知》(冀残联办〔2022〕7 号)、《关于规范管理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通知》(唐残联字〔2022〕43 号),《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唐残联字〔2023〕19 号),为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结算工作,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使用效益,现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结算工作做出如下规定,请各儿童康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一、训练周期一学年为一个训练周期,训练天数为220 天。一个训练周期不少于 10 个月,不超过 12 个月。
二、救助标准
每人每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康复训练救助。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0-3周岁救助标准为1.8万元/人/学年;4-17周岁救助标准为1.2万元/人/学年。2023 年5月1日起申请康复训练救助0-6周岁的孤独症儿童,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提高0.3万元/人/学年,0-3周岁的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2.1万元/人/学年;4-6周岁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1.5 万元/人/学年。
救助资金按训练天数结算(救助金额=救助标准÷220天×训练天数),结算标准不得高于月平均标准,若残疾儿童自费金额低于救助金额则据实救助。确因残疾儿童家庭原因等原因不能在同一定点机构参加一学年康复训练的,若训练不满 66天,不予救助。救助标准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动态调整。
三、结算材料
1. 机构出具的康复小结(受助儿童康复效果登记表),需包含训练总天数、训练内容、结算周期起始和结束的评估数据及简要分析、家长满意度原始资料,并经家长签字确认。
2. 机构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医疗门诊(住院)收费票据等有效票据。
3.2023年7月1日起,各合作康复机构需提供受助儿童每天出勤打卡记录,打卡小程序以WPS在线表格的形式发送给各机构,各机构须有专人负责上传打卡记录与核对数据,出勤打卡记录用于残联结算费用与监管。7月1日前各学校出勤记录也作为费用结算依据一部分,需与7月1日以后的出勤记录一并上交残联,残联将根据打卡记录数据进行费用结算。
四、结算方式
2023年申请的救助结算分两次,训练6个月和训练结束时分别据实结算救助资金。(残联也可根据资金支出进度要求按季度或月结算进行动态调整,如有调整,残联会提前通知。)之前已经预拨的康复费用需结合儿童救助系统记录开始服务后的出勤记录,按新救助标准算在总费用里,待受助儿童训练结束后进行二次结算。没有预拨的直接按新的结算方式结算。
跨省、市异地康复救助儿童实行终期结算。
五、监督管理
区残联与各定点机构进行协议管理,市域内互认定点资格,将统一与各机构签署2023年协议。期间残联将抽查机构原始康复档案及签到记录。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套取救助资金、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区残联有权解除服务协议,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取消属地机构定点资格。若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套取资金等行为,取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格。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残联对残疾儿童训练时长进行核验,检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023.6.29
接下来思达教育将会认真贯彻落实新政策,协助每一位学员办好补助相关手续和监督打卡任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特需儿童成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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